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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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915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0-19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