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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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明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宁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14,251.85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2,298.98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5,364.2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6元,减半收取173元,由***负担52元,***负担12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