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平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不准予强制执行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平自然资罚决字”[2019]10030号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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