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市贺祥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徐家泽林木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哈尔滨徐家泽林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黑XXXXXX长城牌车辆档案,查封期限为两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哈尔滨徐家泽林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黑XXXXXX捷达牌车辆档案,查封期限为两年。 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 发布日期 | 2020-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