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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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103民初6221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牟艳燕,北京广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洪娟,北京广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常纪刚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焦洋 书记员宋爽 |
裁判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