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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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95620.9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其他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本案受理费2612.5元,减半收取1306.25元,由原告***承担260元,被告***承担1046.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正、副本各1份,并预交上诉费2612.5元,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5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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