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蚌埠市福瑞祥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皖0311民初4226号

原告:蚌埠市福瑞祥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文霞,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报,公司员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原告蚌埠市福瑞祥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挂靠经营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蚌埠市福瑞祥运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思泉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刘佳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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