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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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2民初1545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广源丰顺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岩,北京和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清水村农民。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鹏,宁夏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新河村农民。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鹏,宁夏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交款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李宏印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王舰杰 书记员云雪峰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