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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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403民初2969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审理***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闫伟阁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宋云鹏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