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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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
法院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的冻结、查封或扣押; 二、解除对申请人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账号为020***37的银行存款25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