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沧州新伟诚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院 沧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1、解除原告沧州新伟诚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8年5月5日签订的冀R×××××车辆挂靠协议;

2、自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将车牌号为冀R×××××车辆从原告沧州新伟诚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过户转出,过户费用由被告***负担,原告沧州新伟诚运输有限公司协助过户;

3、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沧州新伟诚运输有限公司垫付保险费用14228.09元以及违约金4268.43元,共计18496.52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7元,由被告***承担131元,原告沧州新伟诚运输有限公司负担59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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