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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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武汉嘉诚至德商贸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嘉诚至德商贸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000,000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账号:42×××26)。 上述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案保全标的限额70,00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