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嘉诚至德商贸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嘉诚至德商贸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000,000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账号:42×××26)。

上述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案保全标的限额70,00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7
发布日期 2020-08-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