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9月20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退还租金13,000元、管理费1290元;

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4元,由被告***承担316元,由原告***承担82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本判决生效后两年。

裁判日期 2020-05-29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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