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民乐县万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民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民乐县万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还原告***、***、***、***、***、***、***、***、***、***、***0、***、***借款本金3840000元,利息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随本清。

案件受理费37520元(缓交2345元),减半收取18760,由被告***、民乐县万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07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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