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法院 永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甘0121民初1360号

原告:***,男,生于1972年12月14日,汉族,系永登县农民,现住该社。

被告:***,男,生于1972年11月9日,汉族,系永登县民乐乡玉泉村云台社农村,现住该社。

原告***与被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2020年7月20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计75元,由***负担。

审判员赵腾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王琴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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