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拘留决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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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拘留决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拘留决定书 (2020)陕0802司惩138号 被拘留人王怀鹏,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乔春燕与被执行人王怀鹏、贺玉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怀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王怀鹏司法拘留十五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