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保证人李朵名下位于浏阳市,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号的房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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