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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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欠款(劳务工资)140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20年7月1日起至该笔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欠款利息。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3540元(原告***、***已预交),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77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