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伊犁华恒木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霍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4023民初135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

被告:伊犁华恒木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

原告***与被告伊犁华恒木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2020年7月16日,***、伊犁华恒木业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李媛媛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董天亮

裁判日期 2020-07-16
发布日期 2020-08-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