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农垦贺兰山种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诚信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4执保634号 宁夏农垦贺兰山种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宁夏农垦贺兰山种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合肥市诚信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39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解除被申请人合肥市诚信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09509元的冻结。在执行过程中,经我院执行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39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