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宁0122民初2601号

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

法定代表人:蒋维成,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学文化,现住四川省眉山市。

被告:***,男,汉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户籍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

案由:追偿权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5月22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许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立案时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周新涛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徐 欢

书记员胡耕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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