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斗融合通信有限公司 吉林合隆北斗科技小镇有限公司 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22执恢197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合隆北斗科技小镇有限公司、北斗融合通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122民终485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吉林合隆北斗科技小镇有限公司、北斗融合通信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了被执行人吉林合隆北斗科技小镇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德隆大街西侧6万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执行到位执行款6528999.17元,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认为,(2019)吉0122民终485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执行费46766.00元从执行回款中扣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吉0122执恢197号案件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