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提供办理坐落于福州市晋安区君临晋安商业中心1#119单元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所需材料,并配合将房屋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96元,减半收取为2498元,由被告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14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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