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提供办理坐落于福州市晋安区君临晋安商业中心1#119单元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所需材料,并配合将房屋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96元,减半收取为2498元,由被告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