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大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54850元,减半收取27425元,由上诉人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04-10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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