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庆市鑫马汽贸有限公司
安徽车马盈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安徽融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橙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全案件
法院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保全人安徽融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橙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徽车马盈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银行账户12824600元的存款或查封、扣押被保全人等值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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