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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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宁明顶尖茶业有限公司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东分理处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宁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广西宁明顶尖茶业有限公司在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东分理处开设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宁明顶尖茶业有限公司,账号:14×××98)内资金4500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65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