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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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广西那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 法院 | 那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1026执保26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广西那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海菊信用卡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8月5日作出(2020)桂1026民初1006号民事裁定书,拟对被申请人何海菊名下价值55,00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本院并已对被告何海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内的存款1,085.34元和被告何海菊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账号为085e9858ec511bd151672ea21@wx.tenpay.com账户内的存款1,189.71元进行实际冻结。本案以部分保全财产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