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泽州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泽州县大阳镇东山村村民委员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50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退还。

裁判日期 2019-12-24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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