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娄氏家具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尉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尉氏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223执保965号 ***(申请人)、河南省娄氏家具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申请人:河南省娄氏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 被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二、案件的由来 本院诉前团队作出(2020)豫0223财保5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保全金额3192000元)。 三、保全经过、结果 本院财产保全组接到移送函后,于2020年8月17日审查立案,于2020年8月18日对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冻结约170元,于2020年8月21日查封被申请人厂房一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按部分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承办人:王子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胡靖文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