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中华大街支行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 河北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1执恢43号 关于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中华大街支行申请执行河北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1年石民三初字第0003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于2020年5月27日立案执行,并于2020年7月20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