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格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湘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裁定送达后,买受人何仲德即取得被执行人***持有的湖南格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7001%的股权的所有权;

二、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持有的湖南格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7001%的股权的冻结;

三、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湖南格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7001%的股权转移登记至买受人何仲德(身份证号码为4301221961××××××××)名下。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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