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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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辽宁万通钢塑管有限公司 抚顺禾力工业有限公司 抚顺每天饮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86591元,返还原告农行抚顺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