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顶好洛阳铝业有限公司
洛阳维健药业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11执2324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执行人)、李武攻、王延红、王俊红、肖长龙、顶好洛阳铝业有限公司、洛阳维健药业有限公司、李武伟、黄桂香(被执行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李武攻、王延红、王俊红、肖长龙、顶好洛阳铝业有限公司、洛阳维健药业有限公司、李武伟、黄桂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0年8月17日按(2020)豫0311民初47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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