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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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中琦置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安徽中琦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屋买卖关系合法有效; 二、被告安徽中琦置业有限公司于原告***交清房款后十日内与原告***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被告安徽中琦置业有限公司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九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本市钓鱼台生活城01146公寓的房屋产权登记;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直接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