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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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金和源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事争议 |
法院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西金和源贸易有限公司在银行、信用社及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70000元,并加倍支付自2020年1月20日起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西金和源贸易有限公司在有关单位的相关合法收入。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山西金和源贸易有限公司的相应等值财产。 四、本案执行费950元由被执行人山西金和源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