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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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内蒙古维邦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高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依法轮候查封登记在被告鄂尔多斯市高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位于东胜区土地两宗,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停止办理该土地的权属变更、抵押、担保等手续,逾期或解除查封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 二、依法查封原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东胜区房产两套。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停止办理该房产的权属变更、抵押、担保等手续,逾期或解除查封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代理审判员格根塔娜 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杨娜 |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