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千汇置业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铁目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陕西千汇置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为XXXXXXXXXXXXXX6393内的存款386468.6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