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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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林省农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吉林省农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95元及违约金(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 二、驳回原告吉林省农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