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9万元的财产一宗(详见查封、冻结清单)。 案件受理费14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