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宜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7执918号

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申请执行人)、杨民子(被执行人):

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与杨民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665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691元,其中,执行标的为70000元,负担案件执行费691元。被执行人杨民子已于2020年8月25日将该款支付给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至此,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327民初239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2020年3月之前的法律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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