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柯伟雄名下位于xx县xxx镇xx街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xxxxxx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上述查封价值以人民币xxxxx元为限。 如期限届满,上述财产仍未处置,申请人应当向本院书面申请续查封。 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出租、转让、抵押或作其他形式的处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8-10-24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