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金穗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金穗支行借款本金82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双方约定具实计算);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