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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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淮北恒昌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淮北恒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安徽省濉溪县濉溪经济开发区润泽雅苑小区10号楼501、502、503,14号楼商401房产的查封。 二、将上述不动产作价29661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抵偿工程价款。上述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三、申请执行人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0-14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