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华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华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准许被告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反诉。

案件受理费33962元,减半收取16981元,由原告安徽华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29815元,减半收取14908元由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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