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市大地和电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遵义市大地和电气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价值48万元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或公司股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申请人黄仁珠的丰田牌越野汽车(车牌号赣B×××××)一辆,查封期限为两年。 案件申请费2920元,由申请人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