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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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承揽费1593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93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9年8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90元,减半收取1795元,由被告***、***、***负担1770元,原告***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