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执行函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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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督办函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督办函 (2020)桂14执监10号 扶绥县人民法院: 你院执行的(2018)桂1421执285号、(2019)桂1421执56号、(2019)桂1421执73号、(2019)桂1421执247号、(2019)桂1421执377号、(2019)桂1421执恢5号等案件,属于长期未结案件,我院决定对上述案件进行督办,现请你院就上述案件长期未结的原因、执行进展情况、下一步执行计划和执行措施于2020年5月20日前逐案函复我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东段邮编:532200 联系人:李映霞手机:17776247924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