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执行函

发布于:2020-09-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督办函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督办函

(2020)桂14执监10号

扶绥县人民法院:

你院执行的(2018)桂1421执285号、(2019)桂1421执56号、(2019)桂1421执73号、(2019)桂1421执247号、(2019)桂1421执377号、(2019)桂1421执恢5号等案件,属于长期未结案件,我院决定对上述案件进行督办,现请你院就上述案件长期未结的原因、执行进展情况、下一步执行计划和执行措施于2020年5月20日前逐案函复我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东段邮编:532200

联系人:李映霞手机:17776247924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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