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顺市平坝区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2020)黔0403民初686号民事判决。

判决***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15142元给安顺市平坝区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驳回安顺市平坝区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请。

一审案件受理费22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44元,由***负担500元,由安顺市平坝区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66元。(该费用上诉人已预交,被上诉人承担部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上诉人,上诉人不再向人民法院办理退费手续。)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9-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