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赔偿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河池东兰石油分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行政赔偿
法院 东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东兰县三石镇公平村切友村民小组、***、***的起诉。

本案不收案件受理费,原告东兰县三石镇公平村切友村民小组、***、***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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