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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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2018)辽0402民初184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抚顺市荣昌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6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706元,均由被上诉人抚顺市荣昌物流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